- 刘南平
<正>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下简称“基本法”)起草委员会自成立以来,起草工作取得重大进展。特别是在未来香港实行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互相制衡的政体原则上,内地“草委”与港地“草委”取得了共识。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委员们对下述两个重大而又棘手的问题争论颇多,难以协调。一是关于基本法与中国宪法的关系即基本法的法律地位问题;二是关于香港行政机关与立法机关的关系即是以前者为主导抑或以后者为主导的问题。对此,笔者试图借鉴对美国州宪法(以下简称“州宪法”)的研究成果,并结合香港的现实状况,提出解决上述难题的方案,供有关人士参考。
1987年04期 1-5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321k] - 张卫华
<正> 拙作《宪法的“无形修改”浅析》(见《法学评论》1986年第4期)发表后,我预感到会有人提出异议。去年,在讲课过程中偶然产生了“无形修改”的想法,课余推敲了一下,自认为还有些道理,于是便匆忙写成了一篇两千字左右的短文。当时并未想到对这一问题展开充分的论述,仅仅是想简单明了地把问题说清楚。文章发表后,才感觉到有些地方没有交待明白,一直想再找个机会谈谈自己的看法。因此,倪正茂同志提出反驳意见,对我来说并不显得突然。不过,有一点我没有预料到,那就是倪正茂式的、充满火药味的“笔伐”。我细读了倪正茂同志的文章(《驳“无形修改”宪法论》见《法学评论》1987年第3期),坦率地说,读完倪文后,怎么也找不到一点“受益匪浅”之类的感觉。
1987年04期 6-1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338k] - 谢次昌
<正> 《民法通则》颁布以后,经济法和民法之间的界限已经从立法上作了原则划分,尽管现在的认识还不很一致,但是,两者之间的界限毕竟是比较清楚了,遗留下来的问题就是经济法和行政法的关系问题。特别是王汉斌同志在关于民法通则草案的说明中说:“民法主要调整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即横向的财产、经济关系。政府对经济的管理、国家和企业之间以及企业内部等纵向经济关系或者行政管理关系、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主要由有关经济法、行政法调整,民法基本上不作规定。”这段话把纵向经济关系划给了经济法和行政法两个部门去调整,而又没有对它们之间的分工作具体的划分,这就等于留下了一个没有解决的课题,促使人们去作新的探索和研究。
1987年04期 11-15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340k] - 陈四海
<正> 法律是改革的伴侣,任何国家要实行改革以克服自己的积贫积弱,必然要由法律来表现自己的意志。今天,科技体制改革是在相当广泛的领域和相当深刻的程度上进行的一场革命,直接关系到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全局,因此,也离不开法律的协调,也需要用法律手段去创造一种有利的社会环境。
1987年04期 16-2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352k] - 徐明
<正> 经济体制的改革要求制定我国的破产法。在破产法的诸多问题中,首先要考虑的即是我国破产法的基本原则。它是制定、解释、执行和研究我国破产法的出发点和依据,是我国破产法本质的集中体现。因此,探讨这一问题,无疑具有重要意义。(一)理论界对破产法的基本原则众说纷纭。综合起来有三原则、四原则、六原则等等。但学者表述这些原则的出发点并不一致,因此其内容也常有重复。如:三原则中有同志认为是:
1987年04期 21-2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66k] - 李平
<正> 一、问题的提出随着我国吸引外国直接投资深入广泛开展,在实践中出现了国营企业要求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共同投资联合举办企业的情况,其中提出一个法律问题:这个共同投资举办的企业应该具有什么样的法律地位?对于这个新问题,在我国现行的有关法律文件中没有直接、明确、具体、肯定的规范可供遵循。因此,在实践中对该问题的认识就会出现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该企业应具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法律地位。(以下简称“合营说”)另一种观点认为:该企业只应具有我国《民法通则》所规定的法人联营的法律地位。(以下简称“联营说)。这两种观点的各自理由可以通过以下这个案例得到说明:
1987年04期 25-2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97k] - 王晨
<正> 所谓自由刑,是指剥夺罪犯人身自由的刑罚方法,包括徒刑和拘役。短期自由刑指宣告刑的刑期较短。至于短到何种程度才算短,并无明确的法律规定,也无一致的理解。有的主张六个星期以下的自由刑为短期自由刑,有的主张三个月或六个月以下的自由刑为短期自由刑,也有的主张一年以下的自由刑为短期自由刑。尽管如此,从趋势来看,期限的标准似在逐渐放宽。
1987年04期 29-3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367k] - 云乡
<正> 随着社会主义法制的逐渐完善,各类行政法规陆续颁行,行政诉讼已大量提到国家审判机关和行政机关面前,并成为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的一个重要方面。但是,由于我国目前尚未制定行政诉讼法,人民法院在这方面的审判实践也不多,因此,关于行政诉讼还有许多理论和实践问题有待探讨。本文拟就有关的几个问题,谈点粗浅的认识,仅供大家参考。
1987年04期 35-3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321k] - 马克昌
<正> 高铭暄同志主编的《新中国刑法学研究综述》(1949—1985)(以下简称《综述》),于1986年11月由河南人民出版社出版。这是一本系统地总结新中国刑法学研究成果的鸿篇巨制,是值得向广大读者推荐的好书。全书包括三大部分。第一部分是序言:《新中国刑法学研究概论》,阐述了刑法学研究的意义,勾勒了新中国刑法学研究的进程和概貌,发表了对我国刑法学今后如何发展的见
1987年04期 40-43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55k] - 常怡
,王剑南
<正> 在诉讼实践中很值得引起注意的问题,就是在一些地区出现了公民怕作证和司法工作人员难取证的现象。据了解,怕作证有下列五种情况:一怕作证影响经济收入。就厂矿来讲,有的对出庭的证人扣工资。特别是对厂矿有利害关系的案件,若证人作证不利于本单位就更是如此。就农村来讲,过去农村作证记工分,但自实行农村承包责任制后,对来自农村的证人作证就不再有新的规定,使证人误工补贴落不到实处。例如有的案件,审判人员通知村干部来作证,尽管他已来了,也未计较误工补贴,却因对其住宿费无法解决,在一气之下,他
1987年04期 44-4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15k] - 李丹
<正> 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首先取决于行为人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民法通则》第十一条至第十三条明确规定了不同年龄和精神病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不同情况,对司法实践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但对于既和精神病人有别又和正常普通成年人不完全一样的酗酒人,特别是醉酒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其民事行为效力如何,很有探讨的必要。
1987年04期 47-4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9k] - 鲍元顺
,胡良荣
<正> 丧偶儿媳、女婿对公婆、岳父母的遗产有无继承权的问题,一直是比较复杂、争议较大的问题。它的关键在于,丧偶媳、婿对公婆、岳父母并不是享有法定继承资格的人,但又不能简单地否定其在一定情况下享有对公婆、岳父母遗产的继承权利。舒炼、余年凤两同志在《试析丧偶儿媳、女婿对公婆及岳父母遗产的继承权》一文中(见《法学评论》1986年第2期,以下简称《试析》)论述了这一继承关系的四个基本特征以及什么是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内容,具体回答了过去司法实践中针锋相对,争议颇大的两种观点,肯定了丧偶媳、婿在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后,有权继承其遗产的问题。这符合我国《继承法》第十二条之规定,当然是正确的。与此同时,舒、余两同志接着又提出了两点作为必
1987年04期 49-5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3k] - 李肃
,洪小源
,尹兰天
,何志东
本栏目这期刊载两篇文章。一篇系中国体制改革法律问题研究组李肃等。“二汽”集团深化改革、搞活企业中有关法律问题的探索;另一篇系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金云妮(EUNICE K·KIM)博士对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的法律问题进行研究在武汉脱稿的专论。两篇论文从不同的方面和角度论及了企业实行股份制的问题。鉴于我国学界对于企业实行股份制尚有许多不同的认识,特将两文并发,供有关方面和国内外学者研究参考。
1987年04期 51-57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462k] - Eunice K.Kim
,安李革
,卞翔平
<正> 从八十年代初开始,中国进行了有关企业股份制的尝试。许多学者和企业管理者认为,股份制不仅能够为四化建设筹集资金,而且能够弥补现行体制的不足。人们希望通过实行股份制,能够改变政府直接管理企业的状况,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充满活力的经济实体。但是近来在关于股份制的争论中,中国学者对股份制在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的作用,已不再象以前那样乐观了。更多的人认为,实行股份制只会改变企业的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的性质,使之变为一种混合的所有制,而对于改善企业的经营管理则并没有很大的作用。这是因为,在股份制企业中,国家照样可以通过购买企
1987年04期 58-63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395k] - 黄进
<正> 瑞士比较法研究所座落在瑞士洛桑市西郊、莱蒙湖畔,与洛桑联邦高等工业学校和洛桑大学比邻。瑞士比较法研究所是根据瑞士联邦议会于一九七八年十月六日通过的《关于瑞士比较法研究所的联邦法》以及随后于一九七九年十二月十九日瑞士联邦委员会为实施上述联邦法而颁布的《关于瑞士比较法研究所的法令》而设置的。它正式创立于一九八一年。按照上述法律,瑞士比较法研究所直属瑞士联邦司法部。它是瑞士唯一的官方法律研究机构。
1987年04期 64-6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60k] - 莫宏宪
<正> 社会主义犯罪学,五十年代就在苏联东欧诸国得到了长足的进步,从基本原理到指导方法,从科研机构到论文专著都取得了明显的成绩。这些对于我国犯罪学研究有着积极的借鉴作用。苏联东欧犯罪学家认为,作为马克思、列宁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犯罪学,自诞生起,就形成了与资产阶级犯罪学完全不同的特点:其一,社会主义犯罪学的发展以辩证唯物主义为基础,并具体的、创造性的运用其规律,否定唯心论和先天论;其二,社会主义犯罪学坚持在社会环境中寻找犯罪原因,同时并不忽视人的生物结构和心理因素,但否认犯罪生物学以及资产阶级社会学的概念;其三,社会主义犯罪学的最大特点是与犯罪
1987年04期 67-6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6k] - 李启欣
<正> 西班牙是从六十年代起大量吸收外资和引进外国先进技术的,1959年规定外资可占本国企业资本额的50%,1963年扩大到100%,1960—1980年共引进外资100亿美元左右(合西班牙货币单位4,074.15亿比塞塔,按当年价格计算),经济发展速度大大加快,国民生产总值幅度较大。这是与西班牙政府加强和完善外国投资立法,改革和健全关于外国投资的行政审批制度密切相关的。西班牙关于外国投资的行政审批制度,主要有三种类型。一、西班牙公司中外国投资的行政审批制度
1987年04期 69-7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4k] - 姜琼
<正> 一纵观两个多世纪以来,对国际私法性质的争论,主要可以归结为以下两类:主张国际私法的国际法性质。这一观点的主张者被称为国际法学派或世界主义学派,代表人物有:萨维尼、孟西尼、克雷洛夫等人。其主要理论根据是:1.国际私法产生于国际社会与国际关系密切相关。萨维尼认为,国际私法之所以产生是由于存在国际社会,适用外国法的根本原因也在于涉外民事法律关系是在国际社会中产生的。2.国际私法所调整的关系在本质上与国际公法所调整的关系没有什么不同。魏思在《国际私法手册》一书中指出:“国际私法与国际公法的最终目的都在于调整国家之间的关系。”
1987年04期 71-73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80k] - 罗明达
,李玦
<正> 第五讲国营工业企业法律制度一、国营工业企业法的概念和原则(一)国营工业企业法的调整对象国营工业企业是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相对独立的经济组织,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经营的单位。国营工业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必然要同国家、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以及本企业内各级组织和全体职工之间发生一定的经济关系和组织管理关系。这些关系统称为国营工业企业关系,是国营工业企业法的调整对象。(二)国营工业企业的概念国营工业企业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国营工业企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国家组织、管理、指导和协词国营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工具。它对于保障企业增强活力,发展商品生
1987年04期 74-8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523k] - 张学仁
<正> 26.英国宪法的特点是什么?英国宪法是由许多不同时期和年代的成文法、习惯法和条例所构成的,所以获得“柔性宪法”或不成文宪法之称。英国最早的宪法性文献,公认是1215年的《自由大宪章》,英王约翰签署的限制王权,保障封建领主、教会和市民自由权的文告。十七世纪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初期,颁布的宪法性法律主要有1679年的《人身保护法》、1689年的《权利法》和1701年的《王位继承法》,确定了英国的君主立宪制度。1832年至1885年,相继进行了四次选举改革,表明资产阶
1987年04期 82-8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490k] 下载本期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