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历史神话看中国古代奴隶制国家的构建

    陈晓枫

    <正> 恩格斯在考察古代雅典国家和罗马国家的形成时指出,氏族血缘组织的解体、按地缘原则设立公共权力,是国家建立的重要标志。英国古代史学家享利·梅因虽然指出了在血缘组织内部,可以通过共推亲缘始祖的方式,对非亲属成员实行政治统治,但是,他又论定在氏族强大足以自立时,共推亲缘始祖的现象就消失了,忽视了强大的氏族为构建国家而与其它氏族共推始祖的现象。那么,国家建构必然地排斥氏族组织吗?氏族社会解体与公共权力设立、国家组织产生存在着必然联系吗?考察中国的国家发展史,答案是否定的。从现有的神话、历史化传说和其它文献资料中不难看到,中国古代先民们,完全按照宗法血缘制度建立起奴隶制国家,并将这种制度贯彻于整部奴隶制历史之中。

    1992年06期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67k]
  • 洋浦法院设置若干问题探讨

    许前飞

    <正> 洋浦地区的开发建设是海南省改革开放的总体战略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近年来,洋浦问题引起了国内外的普遍关注。不久前,国务院正式批准了海南省吸引外商投资开发建设洋浦开发区,拉开了洋浦开发建设的序幕。海南省人民政府在其向国务院提交的《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洋浦开发区三十平方公里土地项目建议书》中载明:根据维护国家主权原则,洋浦开发区是我国领土,海南省人民政府将在区内设立行政管理机构,代表国家行使各项体现国家主权的管理职权。我国具有对开发区所有民事、刑事、经济案件的司法管辖权。实际上,在制定和实施洋浦地区开发建设总体方案过程中,首先面临的一个问题就是如何在这一地区行使主权。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制定各种方案,一些在洋浦地区行使国家主权的机关也正在酝酿、筹建。作为国家主权重要体现的审判机关的设置问题也被正式提上了议事日程,因而对这个问题的研究和探讨就显得十分必要和紧迫了。

    1992年06期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333k]
  • 解决涉越边境贸易纠纷的思考

    林日华

    <正> 近年来,随着中越两国关系的改善,边境贸易活动逐渐展开,尤其是在两国关系正常化以后,边境贸易迅速发展,由起初的自发性边民之间互市贸易发展为由国家定点管理的小额易货贸易,贸易形式多样化,贸易额逐步增大。边贸的兴起,对促进我国边境地区经济发展,增加财政收入,改变边境地区贫穷落后面貌,乃至振兴边境地区经济都起丁积极作用。在边贸发展的同时,边贸纠纷也随之产生,且有增加的趋势。目前,对这种边贸纠纷如何解决,尚无明确的规定。在此情况下,认真研究解决边贸纠纷的途径和方法,无疑将对于维护边贸的正常秩序,促进边贸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试图就这一问题进行粗浅的探讨。

    1992年06期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346k]
  • 国际税收惯例评介

    张勇

    <正> 由于目前尚无多边税收公约,国际税收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各国国内税法的规定,税收的主权特征更为明显。因此,了解国际税收的国际惯例也就是要了解世界各国在国际税收或涉外税收方而的通行做法和普遍实践。了解并掌握这些惯例,对我国的涉外税法的进一步完善,对于我国企业更好地参与国际经济交往,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根据涉外性(或国际性)、普遍性的特征,综合各国国内税法,抽出以下几个具有

    1992年06期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05k]
  • 企业内部约束机制的法律问题

    谢桂生

    <正> (一)深化(全民所有制)企业改革是八五期间乃至今后一个较长时期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深化企业改革的中心是转换和完善企业经营机制,把企业推向市场,使企业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为达到上述目的,必须从改变企业外部环境和提高企业自身素质两个方面采取措施。从去年九月党中央工作会议以后,国务院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为全民所有制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目前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所需要的外部环境已经有了较大的改善。与此同时,还应当在转变企业内部经营机制上下功夫。在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快改革步伐、扩大对外开放的形势下,必须加大、加快企业内部经营机制的各项改革,其中包括健全企业内部的各种约束机制,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

    1992年06期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71k]
  • 城镇与乡村集体企业法律特征之比较

    崔勤之

    <正> (一)城镇企业与乡村企业都是集体所有制企业,因而具有共同的法律特征。如:财产都属于集体所有;都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都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等等。与此同时,城镇企业与乡村企业两者相比,它们又具有某些不同的特点。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企业设立人的范围不同。城镇企业设立人的范围是不特定的。按照《城镇企业条例》规定,城镇企业的设立人有以下三种情况:其一,由城镇劳动群众自行筹资设立。作为城镇企业设立人的劳动群众的人数没有法定

    1992年06期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05k]
  • 略论行政诉讼一审中被告对原行政行为的改变权

    邱庄胜

    <正> 被告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一审程序中自动改变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学术界对此存在争议。本文拟就此对被告是否拥有改变权、这种改变权的法律性质和法律效果,以及对这种改变权的法律控制等问题,作如下初浅探讨。一、被告在一审中应拥有改变权有一派观点主张被告在一审中不应拥有于自动改变权。他们认为,如果被告行政机关在一审中拥有改变权,势必造成诉讼程序的不稳定,同时还会助长行政行为的随意性,甚至为行政机关逃避司法审查大开方便之门,在社会中也会带来诸多不利影响。他们举例说,有的行政机关怕承担败诉风险,会不顾牺牲国家利益和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而一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以满足原告非法或无理的诉讼请求,达到原告撤诉的目的;还可能出现行政机关利用改变权对原告打击报复,加重处罚,以胁迫原告撤诉等情况。

    1992年06期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363k]
  • 如何处理房屋租赁纠纷

    田双鄂

    <正> 随着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化,房屋租赁关系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使我国房屋租赁的法律理论和审判实践面临新的发展和完善。加强对房屋租赁法律理论与实践的研究,对促进我国住房租赁的立法和司法实践,进而促进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当前,人民法院审理房屋租赁案件,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在发案地域上,城市多于农村,几乎全部发生于城镇;(2)在房屋归属上城市私有房屋租赁纠纷始终占主导地位,但近年来,公有房屋租赁纠纷有所上升;(3)在房屋用途上,住房租赁纠纷占主要地位,但近年来工商营业用房租赁纠纷明显上升;(4)纠纷主体上,原告多为业主即出租方,租户即承租人多为被告。(5)争议焦点上,收房纠纷始终居首位。其次是租金纠纷。此外,因房屋转租、修缮、互换等引起的纠纷,因职工调动及住房分配引起的纠纷,以及承租人家庭成

    1992年06期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442k]
  • 律师代理费用负担初探

    龙燕燕

    <正> 长期以来,我国在民事诉讼中实行由委托人自行负担律师代理费。在一部分同志看来,这似乎是天经地义的事,然而也有不少人尤其是胜诉方当事人对此提出了质疑,认为律师代理费应由败诉方负担。笔者认为这个问题关系到当事人双方的切身利益以及我国司法制度的完善,对其研究实属刻不容缓。本文试图就此进行初步探讨,以求教于法学界同仁。(一)关于在民事诉讼中,律师代理费究竟应由谁负担这个问题,世界各国规定不尽相同,但概括起来基本上有以下两种做法:第一,由败诉方支付胜诉方的律师费用。

    1992年06期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03k]
  • 浅谈民事诉讼中的反诉

    马莉

    <正>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52条规定:“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反诉,作为《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项制度,主要是赋予被告的诉讼权利,是对被告的一种特殊保护。目的在于改变“原告有理”、“恶人先告状”而使被告行使诉讼权处于不利的地位.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可以忽视原告的本诉,或者可以偏袒被告的反诉。恰恰相反,都应当作“诉”而同等对待。所以提出本诉必须符合起诉的条件,提出反诉也必须符合起诉的条件。根据法律规定和审判实践,提出反诉的条件主要包括法定条件和酌定条件

    1992年06期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99k]
  • 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第九届学术讨论会综述

    张凤翔 ,黄治军

    <正> 一九九二年八月十五日,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第九届学术讨论会暨成立十周年大会在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召开,在全体与会代表的共同努力下,经过五天的热烈讨论与反复磋商,顺利完成大会各项任务,达到预期目的。这次会议的中心议题是要深入学习、全面贯彻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和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探讨外国法制史研究会如何在新形势下,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开辟新的研究领域,制定新的教学与科研规划,以期更好地服务于我国的改革开放、社会主义法学教育和法制建设。会议的具体内容可概述如下:一就外国法制史研究会的成长进行回顾与展望

    1992年06期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06k]
  • 改革开放纲领的伟大胜利——庆祝现行宪法颁布十周年

    何华辉 ,周敏

    <正> 现行宪法是一部具有改革开放精神的宪法,是指导我国实行改革开放的纲领。它颁布实施十年来,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取得了伟大的胜利。我们今后的重要任务之一是解决改革开放中遇到的一些实际问题,加快改革开放的步伐,去争取更大的胜利。一改革开放就是要革除旧的不合理的规章制度、打破闭关自守的局面,建立适应时代发展

    1992年06期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427k]
  • 中国宪政十年发展若干问题反思——为纪念现行宪法实施十周年而作

    陆德山

    <正> 中国现行宪法的颁布与实施已经十年了。在1982年至1992年这十年间,中国的社会主义宪政有了长足的发展,并取得了可喜的成就,同时,也提出许多发人深省的问题,很值得认真研究和总结。本文限于篇幅仅就几个问题略陈管见,以就教于学界。一、中国宪政的新起点和发展出路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在我国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紧接着,在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仟制,并收到明显成效。将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经验运用于城市,在企业创造了承包制和岗位责任制,很好地解决了在公有制条件下,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包括集

    1992年06期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499k]
  • 以权利为核心的法学思想及理论依据

    魏再龙

    <正> 以权利为核心,是拙著《法学权利论》(1989年8月由湖北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中心思想。权利为核心,不是国外资产阶级所宣扬的“天赋人权”、“自然理性”和“全民意志”的权利,也不同于国内有些同志以法论法所得的结论——“权利本位论”,它有自己的思想内容、体系和理论依据。在拙著出版三周年之际,作者特将书中的基本思想及理论依据,作一简略介绍,以征询意见,期听指正。一、法以权利为核心的思想内容

    1992年06期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345k]
  • 论商法的调整对象

    徐学鹿

    <正> 在商品经济条件下,是否可以由一部法律来调整各种经济关系,实践证明不可取,也不可能。因为在商品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不同的经济关系,需要由不同的法律部门来加以调整。这是因为商品经济有其运行规律,适应这种运行规律的法律原则、制度,体现了经济关系的不同性质。商品是通过市场交换的产品,要交换,第一,“商品不能自己走到市场上自己交换”,也就是说商品通过人才能走向市场;第二,“一方必须得到他方同意”,也就是说市场交换任何一方不能强迫另一方;第三,“依双方共同的意志行为,才在让渡自己的商品时,占有他方商品”,不仅一方不能强迫另一方,而且只有经双方共同的意志行为,才能实现商品到货币,或者货币到商品的跳跃;第四,“他们必须承认是私有者”,也就是说一方必须是商品的所有者,一方必须是货币的所有者,才能实现商品到货币的循环。(《资

    1992年06期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21k]
  • 支票欺诈行为的法律问题探析

    冷铁勋

    <正> 如何准确认定并正确处理支票欺诈行为,是我国商品市场和货币市场发展中亟待解决的法律问题。本文拟就这一问题,结合民法通则和有关支票的规定作些探讨。一、支票欺诈行为的构成世界各国在进行支票立法时,都规定了支票欺诈行为。不过,大部分国家或地区多对支票欺诈行为予以分别列举规定,却无一个法定概念。我国还未制定票据法,尚无支票欺诈行为的法定概念,有关支票欺诈行为的规定多散见于其他法律或部门规章或地方性条例、规定之中,如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银行结算办法》、上海市颁发的《上海市票据暂行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等。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及有关支票的规定,结合世界各国支票的立法与实践,笔者认为,支票欺诈行为是指行为人在实施支票行为时,采取不正当手段,欺骗他人,

    1992年06期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355k]
  • 论国际环境权

    李晓阳 ,刘一粟

    <正> 随着现代生产和技术的发展,环境污染和破坏日益严重,并已成为国际性的社会问题。国际社会越来越强烈地要求制定和完善国际环境法,以保护人类共同的生存环境。国际环境权是国际环境法基本理论的核心,国际环境权利义务关系是整个国际环境法的体系赖以运转的轴心。开展国际环境权的理论研究,对于满足国际环境法律调整实践的需要和推动国际环境立法的发展,对于建立新的国际环境法学,具有重要意义。一、国际环境权产生的物质动因人类环境问题由来已久,一般说来,环境问题的发展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指18世纪工业革命以前的整个漫长的历史时期。在这一阶段,由于当时生产力水平低下,人类活动对自然环境的影响不大,环境问题主要表现在水土流失,土壤沙漠化,气候变异,水污染

    1992年06期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373k]
  • 国际贸易中的原产地标准

    王一平

    <正> 一、原产地证的性质与作用原产地证(Certi ficate of Origin)是在国际贸易中用以证明货物的原产地或制造地的法律文件,是商品进入国际贸易领域的“经济国籍”和“护照”。就其法律性质来说,它是一种公证文书。它一般由出口国政府授权的商会机构签发,而向进口国海关出示,以便进口国海关根据该货物的原产地来确定其应享受何等通关待遇。原产地证的种类一般有普惠制产地证、优惠制产地证、一般产地证等等。

    1992年06期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333k]
  • 论刑罚执行的经济性原则

    周红梅

    <正> 刑罚执行是否经济,标志着行刑的科学及文明程度,也决定着行刑的效果。经济行刑是商品经济的要求,也是社会发展之必然。虽然在刑罚执行上,立法及司法者总是不同程度地表现出经济性的倾向,但对经济行刑的重要意义和实际价值都缺乏明确的认识,在关于行刑原则的诸多论著中,也普遍忽略了经济性这一重要原则。笔者认为,在实行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中国,将经济观念引入刑罚执行机制,把经济作为行刑的一项基本原则,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以下即对刑罚执行经济性原则的内容、依据,实行该项原则的必要性及途径等予以阐述。

    1992年06期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306k]
  • 试论连续犯的同一罪名

    吴振兴

    <正> 连续犯的重要特征之一是连续数行为触犯同一罪名。但究竟应当如何理解“同一罪名”,中外学术界则有同质法益说、同一罪质说、同条罪名说、构成要件说等诸多主张,可谓见仁见智,众说纷纷,且有些观点错落交织,致其成为一个十分复杂的理论问题。本文试图在研讨各种学说之利弊优势的基础上,探析一个新的意见。当否,诚请同仁赐教。一、“同质法益说”之偏颇该说主张以数行为所侵害的法益是否同犯为标准,判断其是否触犯了同一罪名。由于对“同犯”的理解有所不同,在持“同质法益说”者中间又有“同一法益说”和“同种法益说”之分。1、同一法益说

    1992年06期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382k]
  • 论故意伤害罪的既遂与未遂

    徐逸仁

    <正> 故意伤害罪与故意杀人罪一样,都是典型的结果犯。二罪虽然都是侵犯人身权利的犯罪,但前者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健康权利;后者侵犯的客体则是他人生命权利。两者有质的差别,法律规定的量刑幅度也有较大的悬殊。二者更主要的区别还表现在司法实践中,不仅处罚杀人罪既遂,也处罚杀人未遂和预备甚至杀人中止;但伤害则以结果论罪,构成轻伤的则以轻伤罪论处,构成重伤的按重伤罪判刑,如果伤害致死,也单独规定了加重的刑罚,然而并不处罚伤害未遂和预备。诚然,一般说来,故意伤害罪尤其轻伤罪,比之故意杀人罪来说,其社会危害性要轻得多。所以,通常不处罚伤害未遂。但是,事物是复杂的,自当不应绝对化。故意伤害罪中的重伤未遂,不论从其主观恶性还是客观危害性来看,都是相当严重的,如不处罚,实在是对犯罪分子的放纵。在我国刑法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对故意伤害罪有否犯罪未遂,存在着不同的看法。有必要进行深入的研究和论证。

    1992年06期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91k]
  • 从历史神话看中国古代奴隶制国家的构建

    陈晓枫

    <正> 恩格斯在考察古代雅典国家和罗马国家的形成时指出,氏族血缘组织的解体、按地缘原则设立公共权力,是国家建立的重要标志。英国古代史学家享利·梅因虽然指出了在血缘组织内部,可以通过共推亲缘始祖的方式,对非亲属成员实行政治统治,但是,他又论定在氏族强大足以自立时,共推亲缘始祖的现象就消失了,忽视了强大的氏族为构建国家而与其它氏族共推始祖的现象。那么,国家建构必然地排斥氏族组织吗?氏族社会解体与公共权力设立、国家组织产生存在着必然联系吗?考察中国的国家发展史,答案是否定的。从现有的神话、历史化传说和其它文献资料中不难看到,中国古代先民们,完全按照宗法血缘制度建立起奴隶制国家,并将这种制度贯彻于整部奴隶制历史之中。

    1992年06期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67k]
  • 洋浦法院设置若干问题探讨

    许前飞

    <正> 洋浦地区的开发建设是海南省改革开放的总体战略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近年来,洋浦问题引起了国内外的普遍关注。不久前,国务院正式批准了海南省吸引外商投资开发建设洋浦开发区,拉开了洋浦开发建设的序幕。海南省人民政府在其向国务院提交的《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洋浦开发区三十平方公里土地项目建议书》中载明:根据维护国家主权原则,洋浦开发区是我国领土,海南省人民政府将在区内设立行政管理机构,代表国家行使各项体现国家主权的管理职权。我国具有对开发区所有民事、刑事、经济案件的司法管辖权。实际上,在制定和实施洋浦地区开发建设总体方案过程中,首先面临的一个问题就是如何在这一地区行使主权。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制定各种方案,一些在洋浦地区行使国家主权的机关也正在酝酿、筹建。作为国家主权重要体现的审判机关的设置问题也被正式提上了议事日程,因而对这个问题的研究和探讨就显得十分必要和紧迫了。

    1992年06期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333k]
  • 解决涉越边境贸易纠纷的思考

    林日华

    <正> 近年来,随着中越两国关系的改善,边境贸易活动逐渐展开,尤其是在两国关系正常化以后,边境贸易迅速发展,由起初的自发性边民之间互市贸易发展为由国家定点管理的小额易货贸易,贸易形式多样化,贸易额逐步增大。边贸的兴起,对促进我国边境地区经济发展,增加财政收入,改变边境地区贫穷落后面貌,乃至振兴边境地区经济都起丁积极作用。在边贸发展的同时,边贸纠纷也随之产生,且有增加的趋势。目前,对这种边贸纠纷如何解决,尚无明确的规定。在此情况下,认真研究解决边贸纠纷的途径和方法,无疑将对于维护边贸的正常秩序,促进边贸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试图就这一问题进行粗浅的探讨。

    1992年06期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346k]
  • 国际税收惯例评介

    张勇

    <正> 由于目前尚无多边税收公约,国际税收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各国国内税法的规定,税收的主权特征更为明显。因此,了解国际税收的国际惯例也就是要了解世界各国在国际税收或涉外税收方而的通行做法和普遍实践。了解并掌握这些惯例,对我国的涉外税法的进一步完善,对于我国企业更好地参与国际经济交往,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根据涉外性(或国际性)、普遍性的特征,综合各国国内税法,抽出以下几个具有

    1992年06期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05k]
  • 企业内部约束机制的法律问题

    谢桂生

    <正> (一)深化(全民所有制)企业改革是八五期间乃至今后一个较长时期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深化企业改革的中心是转换和完善企业经营机制,把企业推向市场,使企业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为达到上述目的,必须从改变企业外部环境和提高企业自身素质两个方面采取措施。从去年九月党中央工作会议以后,国务院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为全民所有制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目前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所需要的外部环境已经有了较大的改善。与此同时,还应当在转变企业内部经营机制上下功夫。在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快改革步伐、扩大对外开放的形势下,必须加大、加快企业内部经营机制的各项改革,其中包括健全企业内部的各种约束机制,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

    1992年06期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71k]
  • 城镇与乡村集体企业法律特征之比较

    崔勤之

    <正> (一)城镇企业与乡村企业都是集体所有制企业,因而具有共同的法律特征。如:财产都属于集体所有;都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都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等等。与此同时,城镇企业与乡村企业两者相比,它们又具有某些不同的特点。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企业设立人的范围不同。城镇企业设立人的范围是不特定的。按照《城镇企业条例》规定,城镇企业的设立人有以下三种情况:其一,由城镇劳动群众自行筹资设立。作为城镇企业设立人的劳动群众的人数没有法定

    1992年06期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05k]
  • 略论行政诉讼一审中被告对原行政行为的改变权

    邱庄胜

    <正> 被告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一审程序中自动改变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学术界对此存在争议。本文拟就此对被告是否拥有改变权、这种改变权的法律性质和法律效果,以及对这种改变权的法律控制等问题,作如下初浅探讨。一、被告在一审中应拥有改变权有一派观点主张被告在一审中不应拥有于自动改变权。他们认为,如果被告行政机关在一审中拥有改变权,势必造成诉讼程序的不稳定,同时还会助长行政行为的随意性,甚至为行政机关逃避司法审查大开方便之门,在社会中也会带来诸多不利影响。他们举例说,有的行政机关怕承担败诉风险,会不顾牺牲国家利益和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而一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以满足原告非法或无理的诉讼请求,达到原告撤诉的目的;还可能出现行政机关利用改变权对原告打击报复,加重处罚,以胁迫原告撤诉等情况。

    1992年06期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363k]
  • 如何处理房屋租赁纠纷

    田双鄂

    <正> 随着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化,房屋租赁关系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使我国房屋租赁的法律理论和审判实践面临新的发展和完善。加强对房屋租赁法律理论与实践的研究,对促进我国住房租赁的立法和司法实践,进而促进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当前,人民法院审理房屋租赁案件,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在发案地域上,城市多于农村,几乎全部发生于城镇;(2)在房屋归属上城市私有房屋租赁纠纷始终占主导地位,但近年来,公有房屋租赁纠纷有所上升;(3)在房屋用途上,住房租赁纠纷占主要地位,但近年来工商营业用房租赁纠纷明显上升;(4)纠纷主体上,原告多为业主即出租方,租户即承租人多为被告。(5)争议焦点上,收房纠纷始终居首位。其次是租金纠纷。此外,因房屋转租、修缮、互换等引起的纠纷,因职工调动及住房分配引起的纠纷,以及承租人家庭成

    1992年06期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442k]
  • 律师代理费用负担初探

    龙燕燕

    <正> 长期以来,我国在民事诉讼中实行由委托人自行负担律师代理费。在一部分同志看来,这似乎是天经地义的事,然而也有不少人尤其是胜诉方当事人对此提出了质疑,认为律师代理费应由败诉方负担。笔者认为这个问题关系到当事人双方的切身利益以及我国司法制度的完善,对其研究实属刻不容缓。本文试图就此进行初步探讨,以求教于法学界同仁。(一)关于在民事诉讼中,律师代理费究竟应由谁负担这个问题,世界各国规定不尽相同,但概括起来基本上有以下两种做法:第一,由败诉方支付胜诉方的律师费用。

    1992年06期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03k]
  • 浅谈民事诉讼中的反诉

    马莉

    <正>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52条规定:“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反诉,作为《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项制度,主要是赋予被告的诉讼权利,是对被告的一种特殊保护。目的在于改变“原告有理”、“恶人先告状”而使被告行使诉讼权处于不利的地位.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可以忽视原告的本诉,或者可以偏袒被告的反诉。恰恰相反,都应当作“诉”而同等对待。所以提出本诉必须符合起诉的条件,提出反诉也必须符合起诉的条件。根据法律规定和审判实践,提出反诉的条件主要包括法定条件和酌定条件

    1992年06期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99k]
  • 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第九届学术讨论会综述

    张凤翔 ,黄治军

    <正> 一九九二年八月十五日,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第九届学术讨论会暨成立十周年大会在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召开,在全体与会代表的共同努力下,经过五天的热烈讨论与反复磋商,顺利完成大会各项任务,达到预期目的。这次会议的中心议题是要深入学习、全面贯彻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和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探讨外国法制史研究会如何在新形势下,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开辟新的研究领域,制定新的教学与科研规划,以期更好地服务于我国的改革开放、社会主义法学教育和法制建设。会议的具体内容可概述如下:一就外国法制史研究会的成长进行回顾与展望

    1992年06期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06k]
  • 改革开放纲领的伟大胜利——庆祝现行宪法颁布十周年

    何华辉 ,周敏

    <正> 现行宪法是一部具有改革开放精神的宪法,是指导我国实行改革开放的纲领。它颁布实施十年来,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取得了伟大的胜利。我们今后的重要任务之一是解决改革开放中遇到的一些实际问题,加快改革开放的步伐,去争取更大的胜利。一改革开放就是要革除旧的不合理的规章制度、打破闭关自守的局面,建立适应时代发展

    1992年06期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427k]
  • 中国宪政十年发展若干问题反思——为纪念现行宪法实施十周年而作

    陆德山

    <正> 中国现行宪法的颁布与实施已经十年了。在1982年至1992年这十年间,中国的社会主义宪政有了长足的发展,并取得了可喜的成就,同时,也提出许多发人深省的问题,很值得认真研究和总结。本文限于篇幅仅就几个问题略陈管见,以就教于学界。一、中国宪政的新起点和发展出路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在我国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紧接着,在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仟制,并收到明显成效。将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经验运用于城市,在企业创造了承包制和岗位责任制,很好地解决了在公有制条件下,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包括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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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权利为核心的法学思想及理论依据

    魏再龙

    <正> 以权利为核心,是拙著《法学权利论》(1989年8月由湖北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中心思想。权利为核心,不是国外资产阶级所宣扬的“天赋人权”、“自然理性”和“全民意志”的权利,也不同于国内有些同志以法论法所得的结论——“权利本位论”,它有自己的思想内容、体系和理论依据。在拙著出版三周年之际,作者特将书中的基本思想及理论依据,作一简略介绍,以征询意见,期听指正。一、法以权利为核心的思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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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论商法的调整对象

    徐学鹿

    <正> 在商品经济条件下,是否可以由一部法律来调整各种经济关系,实践证明不可取,也不可能。因为在商品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不同的经济关系,需要由不同的法律部门来加以调整。这是因为商品经济有其运行规律,适应这种运行规律的法律原则、制度,体现了经济关系的不同性质。商品是通过市场交换的产品,要交换,第一,“商品不能自己走到市场上自己交换”,也就是说商品通过人才能走向市场;第二,“一方必须得到他方同意”,也就是说市场交换任何一方不能强迫另一方;第三,“依双方共同的意志行为,才在让渡自己的商品时,占有他方商品”,不仅一方不能强迫另一方,而且只有经双方共同的意志行为,才能实现商品到货币,或者货币到商品的跳跃;第四,“他们必须承认是私有者”,也就是说一方必须是商品的所有者,一方必须是货币的所有者,才能实现商品到货币的循环。(《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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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支票欺诈行为的法律问题探析

    冷铁勋

    <正> 如何准确认定并正确处理支票欺诈行为,是我国商品市场和货币市场发展中亟待解决的法律问题。本文拟就这一问题,结合民法通则和有关支票的规定作些探讨。一、支票欺诈行为的构成世界各国在进行支票立法时,都规定了支票欺诈行为。不过,大部分国家或地区多对支票欺诈行为予以分别列举规定,却无一个法定概念。我国还未制定票据法,尚无支票欺诈行为的法定概念,有关支票欺诈行为的规定多散见于其他法律或部门规章或地方性条例、规定之中,如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银行结算办法》、上海市颁发的《上海市票据暂行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等。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及有关支票的规定,结合世界各国支票的立法与实践,笔者认为,支票欺诈行为是指行为人在实施支票行为时,采取不正当手段,欺骗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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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论国际环境权

    李晓阳 ,刘一粟

    <正> 随着现代生产和技术的发展,环境污染和破坏日益严重,并已成为国际性的社会问题。国际社会越来越强烈地要求制定和完善国际环境法,以保护人类共同的生存环境。国际环境权是国际环境法基本理论的核心,国际环境权利义务关系是整个国际环境法的体系赖以运转的轴心。开展国际环境权的理论研究,对于满足国际环境法律调整实践的需要和推动国际环境立法的发展,对于建立新的国际环境法学,具有重要意义。一、国际环境权产生的物质动因人类环境问题由来已久,一般说来,环境问题的发展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指18世纪工业革命以前的整个漫长的历史时期。在这一阶段,由于当时生产力水平低下,人类活动对自然环境的影响不大,环境问题主要表现在水土流失,土壤沙漠化,气候变异,水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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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际贸易中的原产地标准

    王一平

    <正> 一、原产地证的性质与作用原产地证(Certi ficate of Origin)是在国际贸易中用以证明货物的原产地或制造地的法律文件,是商品进入国际贸易领域的“经济国籍”和“护照”。就其法律性质来说,它是一种公证文书。它一般由出口国政府授权的商会机构签发,而向进口国海关出示,以便进口国海关根据该货物的原产地来确定其应享受何等通关待遇。原产地证的种类一般有普惠制产地证、优惠制产地证、一般产地证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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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论刑罚执行的经济性原则

    周红梅

    <正> 刑罚执行是否经济,标志着行刑的科学及文明程度,也决定着行刑的效果。经济行刑是商品经济的要求,也是社会发展之必然。虽然在刑罚执行上,立法及司法者总是不同程度地表现出经济性的倾向,但对经济行刑的重要意义和实际价值都缺乏明确的认识,在关于行刑原则的诸多论著中,也普遍忽略了经济性这一重要原则。笔者认为,在实行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中国,将经济观念引入刑罚执行机制,把经济作为行刑的一项基本原则,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以下即对刑罚执行经济性原则的内容、依据,实行该项原则的必要性及途径等予以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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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试论连续犯的同一罪名

    吴振兴

    <正> 连续犯的重要特征之一是连续数行为触犯同一罪名。但究竟应当如何理解“同一罪名”,中外学术界则有同质法益说、同一罪质说、同条罪名说、构成要件说等诸多主张,可谓见仁见智,众说纷纷,且有些观点错落交织,致其成为一个十分复杂的理论问题。本文试图在研讨各种学说之利弊优势的基础上,探析一个新的意见。当否,诚请同仁赐教。一、“同质法益说”之偏颇该说主张以数行为所侵害的法益是否同犯为标准,判断其是否触犯了同一罪名。由于对“同犯”的理解有所不同,在持“同质法益说”者中间又有“同一法益说”和“同种法益说”之分。1、同一法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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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论故意伤害罪的既遂与未遂

    徐逸仁

    <正> 故意伤害罪与故意杀人罪一样,都是典型的结果犯。二罪虽然都是侵犯人身权利的犯罪,但前者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健康权利;后者侵犯的客体则是他人生命权利。两者有质的差别,法律规定的量刑幅度也有较大的悬殊。二者更主要的区别还表现在司法实践中,不仅处罚杀人罪既遂,也处罚杀人未遂和预备甚至杀人中止;但伤害则以结果论罪,构成轻伤的则以轻伤罪论处,构成重伤的按重伤罪判刑,如果伤害致死,也单独规定了加重的刑罚,然而并不处罚伤害未遂和预备。诚然,一般说来,故意伤害罪尤其轻伤罪,比之故意杀人罪来说,其社会危害性要轻得多。所以,通常不处罚伤害未遂。但是,事物是复杂的,自当不应绝对化。故意伤害罪中的重伤未遂,不论从其主观恶性还是客观危害性来看,都是相当严重的,如不处罚,实在是对犯罪分子的放纵。在我国刑法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对故意伤害罪有否犯罪未遂,存在着不同的看法。有必要进行深入的研究和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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