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谢冬慧;
西方法制历史悠长,法学家层出不穷。从古代的罗马到近现代的英、美、法、德,几乎每一个时代都诞生了非常出色的法学名家。他们潜心钻研,努力创新,在法学研究领域所付出的汗水,为西方法学和法制的发展铺垫了基础,提供了动力,也给中国的法学研究者以深深的启迪。当代中国正处于法制发展的重要时期,也应重视法学家的作用和力量。
2007年04期 No.144 19-27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85K] - 谢石松;
我国国际法学界在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范围、性质等基本理论问题上所持的观点存在一定的缺陷。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应该是"国际""民商事关系";国际私法的范围应该包括间接规范和直接规范;国际私法应该具有"国际法"、"实体法"、"私法"的性质。
2007年04期 No.144 28-3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90K] - 罗国强;
扬弃后的自然法,本质上是理性对社会规律的认识,是发现性规则,它具有超实在性、价值中立性、抽象性、普遍性、进步性与可转化性等特性。自然法不等于道德。目前在国际法学领域,自然国际法要么被认为不存在,要么被等同于国际道德,这些错误的意识使得自然国际法在国际舞台上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自然国际法是自然法在国际社会层面的体现,是理性对国际社会规律的认识,是调整国际关系的发现性规则。自然国际法不等于国际道德。国际法应当一分为二,国际法是自然国际法与实在国际法的结合。
2007年04期 No.144 37-43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62K] - 裴丽萍;
可交易水权制度是可持续发展原则下实现水资源市场化配置的重要法律工具,是水权的高级表现形式。可交易水权可定义为:法定的水资源的非所有人对水资源份额所享有的一种财产权。可交易水权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要素构成。通过立法设计将可交易水权划分为比例水权、配水量权和操作水权,并赋予其排他性、可转让性和可分割性这些财产权特征,使之满足可交易的需要,同时,又使水资源蕴涵的公共利益能够嵌入水权人的私人决策之中,以保证不减弱对生态环境和社会价值的保护,实现可交易水权多重价值的平衡。我国现行水权要成为可交易水权还存在许多困难,中国可交易水权法律制度建设任重而道远。
2007年04期 No.144 44-5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46K] - 张德芬;
知识产权法以和谐为其终极价值,不仅是时代的要求,也是由其自身特征所决定的。目前知识产权法未将和谐作为终极价值,对和谐的追求仅局限在正义和效益范围内,已不能适应现实的迫切需要。因此,应当明确将和谐作为知识产权法的终极价值,确立知识产权适度保护和利益分享原则,增强知识产权法的可操作性,并在此基础上,培养执法人员良好的知识产权法的价值修养,提高民众对知识产权法的价值的普遍认同意识,以保证和谐价值的实现。
2007年04期 No.144 55-6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64K] - 刘宪权;
我国刑法中有关金融诈骗罪的分类具有相当的特殊性,其独立设节的归类标准明显是对传统刑法理论的突破,并从根本上颠覆了刑法基本理论的分类标准。但是,这种突破在诸多方面显然存在问题,其既与现行刑法的体例结构不协调,也暴露了刑法本身立法思路的不一致,同时亦与世界各国和地区有关金融犯罪的立法现状和发展趋势不相吻合。总体而言,我国刑法将金融诈骗罪独立设节既无理论上的可行性,也无实践中的必要性,在某种程度上是立法中的一个败笔。从完善刑事立法的角度看,完全可以将金融诈骗罪一节归入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一节之中。
2007年04期 No.144 62-6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11K] - 赵星;
汉语语言文字本身具有不重逻辑推导性的特点以及立法文字自身存在着的与其语境、重音、语法等应用规则相脱离的现实,使得刑事法条文客观上具有模糊性、概括性、简约性、静止性和不完备性的特征,这标志着严格规则主义幻想的破灭。我们应该研究汉语言文字给我国法规则的表达带来的影响,以尽量减少语言文字给现实司法带来的不确定性。
2007年04期 No.144 67-7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5K] - 许富仁;
日本共犯本质理论是由于追求国家刑事政策而导致的一种价值追求的结果,因此是一种偏颇的价值追求,即不公正的价值追求。我们应该以"法官中立"的立场——司法公正为最高价值目标,以"犯罪行为共同性"为基准。在共同正犯中,在定罪上实行"独立性"原则,在狭义的共犯与正犯中实行罪名从属性的原则;在量刑上,都实行"独立性"原则和"相互性"原则相结合的操作方法。
2007年04期 No.144 73-7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1K] - 占善刚;
依证据方法及证据调查程序之差异,在民事诉讼法领域,存在自由证明与严格证明两种证明方式。自由证明的目的在于缓和严格证明的非柔软性,确保裁判的迅速作出,故有其合理性。但由于自由证明在证据方法及证据调查程序上皆不受法的拘束,故相对于严格证明,在事实认定的公正上存在其弱点,因此自由证明之适用对象应限定在诉讼要件事实、外国法、特殊经验法则等非本案判决事项上。另外,自由证明与释明虽同为灵活之证明方式,但二者间却存在本质之差别。
2007年04期 No.144 79-83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13K]
- 邹清平;
我国《宪法》规定了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相分离的土地制度。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可以转让,由此形成了土地使用权市场。近年来,在实践中出现了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已经触犯刑法,构成犯罪。这些行为严重破坏了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扰乱了土地市场的交易秩序,因此,有必要对刑法中所规定的这一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以及实践中出现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归纳,为认定这一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犯罪行为提供更为具体和准确的标准,从而更有效地打击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保障土地使用权市场的规范、有序。
2007年04期 No.144 113-11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55K] - 阴建峰;张巧娜;
本文以研究中介活动的刑法规制问题为主旨,力图探寻诸种中介犯罪的共通之处,竭力把握贯穿所有中介犯罪的脉络,以期在总体上从刑法学角度揭示中介犯罪的概念、构成特征及其他相关问题。在探讨关涉中介犯罪刑事立法的缺陷、评析理论界已有的相关立法建议之基础上,本文提出了关于中介犯罪立法完善的初步构想。
2007年04期 No.144 120-127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70K] - 朱慈蕴;陈彦晶;
注册会计师的民事责任是会计界和法律界共同关注的问题。由于会计职业的特殊性,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业外人士掌握不了话语权。大量的公众投资者进入证券投资领域后,对会计职业产生了前所未有的依赖。而会计职业的出现和发展一直与所服务的客户密切相关,不愿意对与其没有契约关系的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会计界和法律界就注册会计师对第三人民事责任问题一直存有异议,在第三人范围的确定、责任分配规则、归责原则、主观过错的认定和因果关系等问题上尤为突出。这些争议的背后不仅体现了不同职业群体之间的利益平衡,也包含了不同法系之间规则制定和运用的摩擦与融合。
2007年04期 No.144 128-13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05K] - 徐海燕;
本文以重庆最牛"钉子户"拆迁案为起点,以公共利益与拆迁补偿为核心,探讨了《物权法》第42条的解释问题。政府即使基于公共利益征收私人财产,也要在征收程序与对价补偿方面充分体现物权神圣思想。公共利益具有受益主体的公共性、超越个体利益以及表现形式的多元化与变动性,因而应建立由政府、利益受损代表和独立专家代表三方主体参加的公共利益认定委员会制度,并对公共利益认定采取"非公"推定态度。
2007年04期 No.144 137-143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53K] - 陈少林;连真;
本文对刑事侦查程序中建立听证制度进行了全面探讨,详细论证了在刑事侦查程序中建立听证制度的理论基础与现实需要,认为在刑事侦查中凡牵涉到公民重大人权问题的侦查措施的采纳以及重大的证据纠纷,均应通过听证程序解决。在全面考查境外刑事侦查程序听证制度的基础上,本文对构建我国刑事侦查程序中的听证制度提出了初步设想。
2007年04期 No.144 144-15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96K] - 刘拥;
随着诉讼制度的发展和演进,民事行政检察制度也应进行相应的调适,以进一步规范民事行政抗诉案件的办理。要正确处理民事行政检察与当事人处分权的关系,规范检察机关主动启动监督程序;正确处理立案条件与抗诉条件的关系,规范立案条件;正确处理民事行政检察与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原则的关系,规范检察机关调查取证;正确处理抗诉与既判力的关系,规范错案的标准和再抗诉;正确处理抗诉条件与证明要求和证明标准的关系,规范抗诉条件。
2007年04期 No.144 153-16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89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