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东;
法律的价值目标是多维而不是一维的,安全是法律的基本价值。安全价值有其特定的内涵和外延,安全价值的意义值得进一步关注。我国法理学过去不注重对安全价值的研究,法律实践对安全价值的追求亦重视不够。我们应当从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学研究等方面加强对法律安全价值的研究,不断丰富法律的价值目标。
2012年03期 v.30;No.173 3-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86K] - 孙国东;
形式法治是与世界除魅后的世俗化情境相适应的一种法治形态;但由于"家庭的萎缩与社会的兴起"背景下的功能分化与风险弥散,其遮蔽了社会结构上的实质不平等。作为一种纠偏"市场脱嵌于社会"的社会保护运动,社会主义力图将社会中的劳力、土地和货币置于非市场(如再分配)的社会关系中,最终把市场"再嵌"于社会之中。社会主义运动的产生推动着现代法治的转型:继形式法治之后,社会正义向度的实质法治成为20世纪以来的新型法治范型。由于当代中国的社会转型同样是在"家庭的萎缩与社会的兴起"背景下进行的,社会主义法治在很大程度上指向了一种社会正义向度的实质法治。
2012年03期 v.30;No.173 9-1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01K] - 胡弘弘;江登琴;
整理概括我国现有的关于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学术理论研究成果,可以发现四个主要特点:系统的理论研究不足、有一定份量的研究成果多限于调研报告、研究内容倾向于注重国家政策的宣传性功能、研究的角度较为分散。从类型化分析上看,这些研究在内容上主要集中在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设立背景与现实意义、内涵、核心、主要内容。法学研究尚未有效地被植入。有鉴于此,我们必须重视并强化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法学研究,特别是加强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设立中的国家权力分析、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类型分析及相应法律定位、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先行先试"的本质内涵及其制度化、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绩效评价与风险防范、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发展对于中央和地方关系构建的影响等。
2012年03期 v.30;No.173 15-2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09K] - 陈少林;
推定和证明同为刑事诉讼中的事实认定方式,二者的区别仅在于所要求达到的标准不同。推定是在通常意义上的证明所要求达到的标准无法实现的情况下,基于刑事政策的考量和司法价值的综合权衡,不得已而采用的一种事实认定方式,是"无罪推定"原则的例外。推定的运用与证明方式密切相关,本文在全面考察了历史上曾出现过的证明方式的基础上,指出:只有在"推理论证"的事实认定方式中,推定才有存在的空间。
2012年03期 v.30;No.173 23-3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13K] - 汪再祥;
近年来,连续罚得到学界的普遍赞扬,而地方与部门立法与执法也勇于实践。但是,现行连续罚制度设计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其实还有需要探讨的空间。从合法性上说,连续罚有违背《行政处罚法》和《行政强制法》的嫌疑;从定位上说,连续罚是定位为秩序罚还是执行罚,还有一些争议;从合理性上说,现行连续罚制度设计较为粗糙,需要改进。
2012年03期 v.30;No.173 31-3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97K] - 袁建伟;
我国刑法理论关于罪数的讨论往往限于实行犯,对共犯的罪数鲜有问津,尤其是共犯罪数的判断标准几乎无人问及。共犯由于其特殊的犯罪构成内容、参与犯罪的方式以及共犯行为显著的广度与重合特征,在罪数的认定方面与实行犯既有一致性,也存在很大的区别。具体来说,共犯的罪数判断要建立在共犯行为的基础之上,考虑共犯人参与实行犯的范围,依据共犯行为所构成的犯罪构成的数量来进行。
2012年03期 v.30;No.173 37-4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96K] - 周新;
淫秽电子信息犯罪共犯具有主体不确定性、行为性质不清晰性,犯意联络复杂性等特征。淫秽电子信息犯罪链条上的各方主体,淫秽电子信息的上传、下载、链接等行为,淫秽电子信息犯罪"传播"的故意、"牟利为目的"的主观心态,均需具体分析,探讨其共犯性。
2012年03期 v.30;No.173 43-47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88K] - 胡绪雨;
为保护船舶受让人的利益和平衡优先权人与其他债权人之间利益,法律规定了一些船舶优先权消灭的法定情形,或者对优先权的行使规定了一定的行使期限,以促早日行使与消灭,达到减轻船舶负担以利于航运事业发展目的。理论和司法实践对船舶优先权消灭原因存有诸多争议且涉及较多问题。本文从船舶优先权理论的角度,特别是从船舶优先权的灭失与船舶优先权的性质之间的关系角度,结合民法理论、国家和地区立法、判例及国际公约对现行的船舶优先权消灭原因及其国际立法趋势进行了研究,以期有利于船舶优先权制度的完善与立法并把握其发展规律。
2012年03期 v.30;No.173 48-5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1K]
- 涂永前;徐静;
食品安全关乎每个个体的生命健康,甚至影响着整个社会的公共秩序稳定,应从多重维度对其进行规制。从预防不安全食品致害角度考察,产品责任和强制责任保险是两种主要的规制径路,象征着市场自由选择与行政规制的博弈,二者应该相互协力,取长补短、相得益彰,只有二者结合才可能有效地引导潜在不安全食品生产供应者采取最为谨慎的行为,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并有利于受害人得到损害赔偿。
2012年03期 v.30;No.173 95-10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06K] - 张素华;
近年来发生的众多房屋强制拆迁悲剧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其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强制拆迁制度的不完善,尤其是公益拆迁与非公益拆迁混杂。为配合《物权法》的实施,2011年1月21日国务院通过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新拆迁条例),相较于《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旧拆迁条例),新拆迁条例对房屋强制拆迁的规定有诸多创新和亮点,但其中的问题也是显而易见的。要彻底解决强制拆迁难,关键在于公共利益的界定,同时应当加强有关强制拆迁的配套制度构建。
2012年03期 v.30;No.173 102-107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98K] - 陈业宏;夏芸芸;
美国外资并购立法宗旨可概括为"限制外资并购",借以维护美国国家安全利益和职工就业利益。而我国外资并购立法宗旨是"鼓励外资并购",其维护的利益虽然也涉及国家安全利益和职工就业利益,但在并购前提、利益保护范围、保护力度和措施以及政府作为义务等均与美国立法宗旨存在很大差异。我国外资并购立法宗旨应立足于国家、企业、职工的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把"鼓励外资并购"改为"限制外资并购";对外资并购进行严格审查以"确保国家安全"和维持目标企业职工已有就业并增加新就业;设立外资并购联合审查委员会;赋予目标企业职工听证权和参与并购决策权。
2012年03期 v.30;No.173 108-11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2K]
- 陈兴良;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在2010年分别出台了《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标志着我国案例指导制度的正式建立。案例指导制度是具有我国特色的判例制度,它的建立使我国形成了法律—司法解释—案例指导规则这样一种多元的法律规则体系。本文对我国案例指导制度的功能定位等问题作了论述,并期待着案例指导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发挥应有作用,从而使案例指导规则成为我国除法律、司法解释以外的一种规则形成机制。
2012年03期 v.30;No.173 117-127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6K] - 李莉;
侵权责任法的颁布仅仅意味着立法者根据我国当下状况和现代侵权法的发展趋势,对众多价值判断问题的考量结果暂时以法律的形式公布出来,立法者的"紧张"已经结束,而司法者的"紧张"则刚刚开始,与财产法的适用相比,侵权法适用中法官的能动性更大,法官经常不得不超越法律文本的束缚来处理案件,因此法官有必要遵循一定的价值考量规则,以此为指导,采用开放式的司法思维模式,以最大限度地体现侵权责任法的包容性并最大限度地实现司法正义。
2012年03期 v.30;No.173 128-133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97K] - 彭熙海;
连带责任是一个实体和程序紧密结合的问题,实体上的规定如何在诉讼程序中得到充分反映和运用,直接影响到权利人权利的实现及责任人权益的保障。目前连带责任制度实体权利义务的规定与诉讼程序设计之间的冲突与脱节造成了实践中连带责任案件的司法裁判乱象,亦导致了当事人之间权利保护的不公平、整体诉讼效益的低下及司法不公。连带责任案件的诉讼形式,应当立足于诉讼法与实体法的关系,针对连带责任的特质来设计。我国连带责任案件的诉讼形式应确立为固有必要共同诉讼,这是由诉讼法不同于实体法的特有功能、作用方向所决定的,是确保判决的确定效力和权威所要求的,是由保障所有诉讼当事人的诉权所约束的,是提高整体诉讼效率所必须的。
2012年03期 v.30;No.173 134-14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02K] - 吕杨;
强制侦查手段的使用,极易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财产和隐私等基本权利,为防止其滥用,应有其有效的制约机制和程序性保障措施,故我们必须在侦查权行使的必要性和公民权利保障要求之间寻求一个适当的平衡。
2012年03期 v.30;No.173 141-14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77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