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刚志;
论题学法学是古罗马法学转向民族国家法学的重要基础,也是现代法学研究的重要方法。近百年来,宪法学上存在“制宪”、“行宪”、“护宪”、“司宪”等重要论题。从论题学法学的视角来看,制宪是宪法实施的前设论题,但是它需要在法治实践中被宪法文本吸纳为“修宪权”,不宜被设置为宪法规范体系与知识体系构建的核心论题。鉴于宪法权威的法治价值,行宪命题具有重要的法学意义。“宪法实施”植根于中国生动的宪法实践和法治实践之中,是当前中国宪法自主知识体系的核心论题,构成了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构建的“阿基米德点”。
2024年05期 v.42;No.247 40-47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96K] - 李晓明;
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和国家监督专责机关,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第一职责、基本职责,因此研究其监督功能及其价值,是纪检监察的核心要义。纪检检察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的重中之重,既包括内部监督也包括外部监督,既包括党纪监督也包括国法监督,既包括政治监督也包括对执纪、执法人员滥用权力的监督,既包括对职务违纪、违法和犯罪的调查监督也包括对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的监督,既包括事前、事中监督也包括事后监督等。其功能价值包括制度功能价值、机制效能价值、人才贤能价值、协作能动价值等。监督理论与实践的体系性能最大程度地发挥纪检监察监督的效能与效益,前者是纪委监委通过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不断提升全面监督的质效与功能,后者是在纪检监察监督运行中,既要考虑到整个监督的一体化推进又要抓住监督的关键进行重点发力,从有效机制上保障纪检检察监督的效果和收益,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保驾护航。
2024年05期 v.42;No.247 48-5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52K] - 王海军;
中国检察权的规范内涵是检察基础理论中的重要问题,应在权力地位、权力性质、权力核心内容和权力功能四个维度展开。在权力地位维度,检察权是国家权力结构中的重要类别,是具有独立宪法地位的国家权力,在党的领导、人大监督下依法行使。在权力性质维度,检察权的权力性质即为宪法中明确规定的“检察权”。在权力的核心内容维度,检察权与法律监督之间具有紧密关联,凸显了法律监督为中国检察权的特色和核心内容。在权力功能维度,通过行使检察职权,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人权、加强国家监督体系。四个维度具有内在逻辑,并在整体上完成了对中国检察权规范内涵的界定,凸显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检察理论的重要面向。
2024年05期 v.42;No.247 59-6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42K] - 李凌;
在专利权侵权诉讼中,获得损害赔偿和停止侵害行为是专利权人最重要的诉讼请求。为实现审理的集约和高效,大陆法系德、日两国均在专利权侵权诉讼中贯彻了二阶段审理的构造。实体诉求层面,我国专利权侵权诉讼中资料的缺乏致使起诉时损害赔偿数额难以确定,裁判时损害赔偿数额计算方法的适用异化。专利权侵权二阶段诉讼制度能够缓解损害赔偿数额确定的困难,优化法官计算损害赔偿数额的具体方法。程序要求层面,我国现行法中的行为保全制度不能兼顾及时停止侵害和保护中小企业利益,单独提起停止侵害诉讼可能导致重复审理和矛盾裁判,实践中不常适用的先行判决制度仍粗糙简陋。专利权侵权二阶段诉讼制度能够在减轻中小企业负担的前提下,及时实现停止侵害的目的。裁判需求层面,专利权侵权二阶段诉讼制度能够实现诉讼程序的集约化,同时促进当事人达成和解,进而提升纠纷多元解决的效率。我国应当引入专利权侵权二阶段诉讼制度,为专利权人提供更加及时有效的保护。
2024年05期 v.42;No.247 70-8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46K] - 刘亚菲;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深化和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需求,国有独资公司的治理机制亟待改革。国有独资公司运行中的经理中心主义模式存在治理行政性、权力集中性、业务维稳性和决策短视性等特征,不利于公司的科学决策、治理制衡、市场创新以及持续发展。而从市场经济国际化发展的视角出发,董事会中心主义作为一种合理选择,有助于保障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提升公司治理效率并促进市场化科学决策。故而,2023年修订通过的新《公司法》不仅在宏观立法目标和理念上强化了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治理中心思想,而且在公司经营职权和相称性义务与责任等具体制度安排上也给予了更多的供给和突破。这种趋势还有可待完善的空间,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中心主义的强化方案旨在构建一个高效科学的公司治理框架,要求调适与普通公司同质化的机构职权配置模式,明晰国有独资公司及其行权代表机构的权利边界,突出董事会的经营核心地位,尤其是独立的经济决策,并致力于培育和健全职业经理人市场。为此,在制度实现上可以确立专门立法的思路,规范国有独资公司的组织形式,特色化各组织机构的职权定位,赋予董事会高度经济决策的职权类型,并建立配套的国有独资公司职业经理人选入机制。
2024年05期 v.42;No.247 94-10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61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