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况
男,1971年9月生,安徽六安人。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先后获得法学学士学位、经济法专业硕士学位和民商法专业博士学位。1996年留校工作,在法学院主要从事经济法和商法的教学与科研。2001年9月晋升讲师,2005年11月破格晋升副教授,2011年11月晋升教授,2012年6月遴选为博士生导师。2005年9月至2006年元月在北京语言文化大学进修英语,2007年9月至2008年8月援疆任新疆大学法学院副院长,2008年9月至2009年9月在美国伯克利加州大学法学院做访问学者,2014年9月至2015年9月挂职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公开发表论文逾100篇,独著和主编的专著和教材12部,参编7本,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规划基金项目、教育部后期资助项目、国家海洋局委托项目、湖北省社科基金项目和世界银行项目等纵向横向研究课题30项。曾赴美国、日本、泰国、印尼和我国香港特区进行国际学术交流,其中,于2009年5月1日应邀在斯坦福大学作学术报告,2011年9月应邀赴东京参加亚洲竞争法协会和日本竞争法研究会年会并作大会主题发言,2014年12月1日应联合国贸发会竞争与消费者政策署署长哈桑·卡卡亚先生邀请参加在上海举办“竞争合规和行政性垄断规制”国际研讨会并发言。
研究领域
经济法基础理论,竞争法,商法基础理论,企业公司法
学术与社会兼职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专家
武汉大学竞争法与竞争政策研究中心主任
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
湖北省法学会理事
湖北省商法学研究会和经济法学研究会(2003-2010年兼任秘书长)常务理事
湖北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湖北省人民政府新闻与信息发布专家库首批受聘专家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湖北省纪委、监察厅民商事活动首批法律顾问
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咸宁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武汉大学法律援助中心(原武汉大学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副主任
武汉大学妇女与性别研究中心副主任
代表性论文
1、《还弱者以公正》载《人民日报》(1998年3月26日),2007年入选《中国精神文明建设年鉴》;
2、《论经济法基本性格的二重性》载《法商研究》2001年第1期,全文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经济法、劳动法)》;
3、Study on the Financial Supervision and Anti-Monopoly Regulation of Integration of Industry?? and Finance-in View of Confronting Global Financial Crisis and Mitigating Domestic Financial Risks(《产融结合的金融监管和反垄断规制研究——全球金融危机的视角》),Frontiers of Law in China(《中国法学前沿》)Volume 6.Number 2. June 2011;
4、On the Defects of administrative monopoly in china’s “anti-monopoly law” and its improvement,Canadian Social Science(《加拿大社会科学》)(April, 2010);
5、《行政性垄断接近司法路径分析》,载《中国法学》(英文版)2010年第2期;
6、《金融集团经济力集中的消极影响及其法律规制—以反垄断法视角进行的考察》载《月旦财经法杂志》(台湾)2010年第1期;
7、The Implementation of China’s Anti-Monopoly Law :A Case on Coca-Cola’s Abortive Acquisition of Huiyuan Juice(《中国反垄断法的实施——可口可乐并购汇源案》),Frontiers of Law in China(《中国法学前沿》)Volume 6.Number 1. March 2011;
8、《论反垄断法承诺制度中相关三方之冲突》载《法商研究》2015年第4期;
9、《竞争性国企市场支配地位取得及滥用的法律规制》载《法学评论》2015年第5期。
代表性著作
1、《产融结合的金融监管与反垄断规制研究》(独著),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
2、《中国企业法律制度的演进与变革》(独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年版
3、《反垄断法:制度与原理》(独著),武汉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4、《企业非横向合并的反垄断法规制研究》(独著),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年版
5、《现代经济法学》(主编),武汉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
6、《竞争法原论》(合著),武汉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7、《房地产法》(主编),清华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8、《商法学》(主编),武汉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
9、《中国竞争法与竞争政策发展研究报告(1980-2015)》(主编),法律出版社2015年版
荣誉奖项
1、1996年4至6月参加“全国青年志愿者先进事迹报告团”,在人民大会堂、清华大学及全国巡回报告,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接见;
2、2006年获武汉市第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3、2005、2006、2009年分别获得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中青年优秀论文三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4、多次获评“武汉大学优秀本科导师”、“武汉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和武汉大学“烛光导航工程”优秀导航师;
5、2011年12月9日,应中国法学会之邀赴京在全国政协礼堂参加“全国食品安全法治高峰论坛”,论文《论我国食品安全事故补偿基金及其制度建构》在中央政法委和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指导、中国法学会主办的“食品安全法治理论与实践“全国征文比赛中获得二等奖,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李建国同志为其颁奖;
6、2012年获得武汉市第十三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
7、2013年获得湖北省第八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
8、2013年获评“湖北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
学术贡献和社会效果
1、自1993年以来,在武汉大学法律援助中心(原武汉大学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从事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利用为弱者免费打官司、参加全国巡回演讲、媒体宣传、学术研究和讨论、参与立法等各种途径,在我国普及倡导志愿精神,并为推动我国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2、自2007年以来,与资深记者结盟反对三峡大坝旅游市场垄断和大坝参观高收费,与国内学者联袂上书国务院温家宝总理,并借力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在两会上呼吁,在2014年9月最终实现国人免费参观三峡大坝。
3、自2009年至今,在学术研究上论证食盐专营垄断的弊害,在新华网等主流媒体上发声反对食盐专营和垄断,积极推动食盐专营制度改革,追求最终实现国家严格监管下的食盐市场化。
4、2010年至今,利用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研究,借助社会媒体,主张国有企业不与民争利,积极推动国有企业从竞争性领域全面分阶段退出市场,实现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5、2011年参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垄断民事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制定,对《征求意见稿》的10余条完善建议被采纳。
6、自2013年至今,通过学术研究和讨论,积极呼吁建立我国政府干预市场的竞争评估制度,主张政府干预应该成为“市场之友”,追求实现政府干预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持续性。
7、自2014年以来,在其主编的《现代经济法学》和《经济法视角下政府经济权力边界的审读》等著述中,首次提出并论证了“国家调节可竞争性原则”是经济法的一项重要原则,发展了经济法基础理论。